Go to Contents Go to Navigation

韓前總統全鬥煥又缺席毀譽案二審庭審

滾動 2021年 06月 14日 15:52

韓聯社光州6月14日電 南韓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庭14日下午在201號刑事大法庭開庭審理前總統全鬥煥損害“五一八民運”遇難者及遺屬名譽案,被告人全鬥煥再次缺席。

該案二審庭審曾兩度被延期。由於全鬥煥上月10日缺席二審首場庭審,法院未能走確認被告人身份等正式程式,並指定了第二場庭審日期。但由於法院沒有及時向被告人送達傳票,原定於上月24日的第二場庭審也未能如期進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若被告人連續兩次無正當理由缺席,法院可向被告人發送拘傳票,或僅在聽取檢方意見後對案件直接進行宣判。由於全鬥煥當天也缺席,法院可以認定被告人放棄申辯權,並有可能在聽取檢方意見後結束二審程式。

全鬥煥在2017年4月出版的回憶錄中聲稱,已故神父曹皮烏斯曾親眼目睹軍機對民眾開槍的證言純屬子虛烏有,並批評曹皮烏斯是“褻瀆神職的無恥騙子”。2018年5月3日,全鬥煥因涉嫌損害“五一八民主化運動”遇難者及遺屬的名譽被檢方不捕直訴,並被檢方求處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去年11月30日,光州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之後,檢方不服判決並以一審量刑太輕為由提起抗訴。(完)

資料圖片 韓聯社TV供圖

資料圖片 韓聯社TV供圖

Youtube

https://youtu.be/CJgy6zvpqQI

yongjoo29@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

熱搜新聞
熱點新聞
熱門推薦
更多
更多
主要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