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方要求二審判樸槿惠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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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07月 20日 15:17
韓聯社首爾7月20日 南韓前總統樸槿惠案二審在首爾高等法院20日開庭審理,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樸槿惠3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118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1154億元)的罰金。
當天,被告樸槿惠沒有出庭。檢方指出,樸槿惠為謀取其和崔順實的個人利益濫用國民賦予的總統許可權,和企業總裁在青瓦臺內隱秘空間“安全屋”秘密商討對策,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行為。樸槿惠還以對總統和政府持批判態度為由,通過讓文化藝術人拉幫結派、切斷財政支援的方式侵犯創作和思想的自由。
檢方指出,樸槿惠為崔順實干政創造條件,始終都在對其所有的嫌疑裝糊塗,還試圖把所有責任推卸到崔順實身上。同時,樸槿惠對相信和支援自己的國民從未做出有誠意的道歉和反省,從去年10月以來一直不出庭,應嚴正追究她的責任。
去年4月17日,檢方對樸槿惠提起公訴,指控樸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強迫企業向崔順實掌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元,濫權下令炮製文藝界黑名單打壓異己等。據統計,樸槿惠共涉嫌18宗罪。
今年4月6日,樸槿惠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並被判處繳納罰金180億韓元。樸槿惠放棄上訴,但檢方以法院判處的部分無罪屬誤判為由提起抗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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