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韓憲法法院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
簡訊:韓憲法法院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
韓聯社首爾9月4日電 統一部發言人金炯錫4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對於涉嫌策動內亂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有關人士7人是否訪問過朝鮮的提問表示,目前正在努力核實中。 他說,公安當局正在進行調查,由於尚未建立有關數據庫(DB),且訪問過金剛山的韓方人員較多,核實具體情況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對於是否公開調查結果,他說,政府將在確定立場後予以公佈。統一部此前曾表示,李石基於2005年和2007年以訪問金剛山為由獲得了政府的訪朝許可。(完) (END)
韓聯社水原2月3日電 南韓水原地方法院3日對涉嫌策動內亂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等人進行最後一次法庭審理,檢方在法庭上要求判其20年有期徒刑,停止議員資格10年。 檢方稱,李石基根據朝鮮主體思想和對韓革命論,為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而進入南韓國會,並利用自己的身份指示名為“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革命組織)的組織成員發動暴亂,進行軍事準備,因此應予以嚴懲。對於一同被起訴的其他幾名被告,檢方要求分別判處10-15年的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李石基不顧國民生死,企圖破壞自由民主主義的憲法價值,且毫無反省之意,因此需將其長期與社會隔離,防止其再度犯罪。檢方還例舉大邱地鐵縱火慘案並指出,基礎設施癱瘓會給國家安全和國民生活帶來嚴重影響,被告人預想到自己的計劃落實後將導致無數人犧牲,卻依舊表現出毫不在意的態度。被告人所屬的RO等地下革命組織活動非常隱秘,因此難以對其進行打擊。雖然檢方難以了解究竟還有多少個這樣的組織,但通過此次事件,有必要對威脅體制的勢力予以嚴重警告。 根據南韓《刑法》,若觸犯策動內亂罪將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據《國家安全法》,鼓舞敵對勢力將被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同時犯下上述兩大罪行,審判機構可加重對被告人的量刑,延長刑期。檢方認為,李石基涉嫌觸犯《刑法》中的策劃內亂和煽動罪以及《國家安全法》的鼓舞敵對勢力罪等,因此提出判其20年有期徒刑。預計,法院將於本月17日之前對本案進行一審判決。 李石基涉嫌于2013年5月與“RO”成員舉行聚會併發表“親朝”言論,同時高唱朝鮮革命歌曲《赤旗歌》,他還被指企圖破壞武器庫、通信設備和儲油設備等國家基礎設施。南韓檢方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完) (END)
韓聯社首爾12月19日電 南韓憲法法院19日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並宣佈撤銷進步黨所屬5名議員的議員資格。這是南韓憲政史上憲法法院首次宣佈解散特定政黨。當天,在憲法法院9名法官中,8名法官對解散統合進步黨表示贊同,只有1名法官表示反對。
韓聯社首爾7月28日電 首爾高等法院28日對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最後一次法庭審理。檢方在法庭上要求判其20年有期徒刑,稱法院在第一審中判12年,量刑太輕。對於一同被起訴的其他幾名被告,檢方要求分別判處10-15年的有期徒刑。法院將於下月11日對該案作出判決。 檢方在當天的審理中指出,被告人是名為“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革命組織)的組織成員,涉嫌于2013年5月與“RO”成員舉行聚會,謀劃破壞武器庫、通信設備、公路、鐵路和儲油設備等國家基礎設施,這可能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社會混亂,因此必須對其予以嚴懲。檢方還表示,被告人經常學習主體思想,有打倒南韓政府並建立社會主義政權的目的,因此需將其長期與社會隔離。 李石基等被告人涉嫌與RO成員舉行秘密聚會,謀劃破壞國家核心設施和策動內亂,于去年9月被起訴。今年2月,法院在一審中宣判李石基大部分嫌疑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剝奪議員資格10年。(完) (END)
韓聯社首爾8月11日電 首爾高等法院11日對南韓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二審宣判,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 法院認為李石基違反《國家保安法》、煽動內亂的罪名成立,但與一審判決不同,法院認為其策劃內亂的嫌疑證據不足,判其無罪。與此同時,法院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2-5年,剝奪議員資格2-5年。 法院表示,煽動內亂罪成立不需要有煽動內亂的具體時間以及被煽動的具體對象,只要被煽動的相對方在不久的將來可能決定實行內亂的話就可判定煽動內亂罪成立。而對於李石基涉嫌的策劃內亂罪,由於參與犯罪行為的人員還沒有就策劃內亂的準備方案達成共識,因此法院認為在該方面證據不足,判處李石基無罪。 就地下革命組織“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意為革命組織)的本質,法院認為尚不能嚴格證明其是一個存在的組織。但法院還表示,包括被告人在內的130余人隸屬某一特定集團,該集團存有上下級關係,李石基是該集團的領導人。法院表示,從被告人在去年5月舉行的集團聚會上的發言來看,那次聚會明確是一次討論破壞國家基礎設施的集會,尤其是李石基起到了主導作用,犯罪性質最為嚴重。 李石基等去年5月與130多名RO成員舉行秘密聚會,謀劃破壞國家通信和儲油等核心設施。李石基還涉嫌在聚會中唱《赤旗歌》等朝鮮的革命歌曲。自2012年3月到去年5月,李石基多次參加了RO成員數百人組織的聚會,發表了“親朝”言論。南韓檢方于去年9月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今年2月,法院在一審中宣判李石基大部分嫌疑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剝奪議員資格10年。(完) (END)
李石基等去年5月與130多名RO成員舉行秘密聚會,謀劃破壞國家通信和儲油等核心設施。李石基還涉嫌在聚會中唱《赤旗歌》等朝鮮革命歌曲。自2012年3月到去年5月,李石基多次參加了RO成員數百人組織的聚會,發表了“親朝”言論。南韓檢方于去年9月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
17日,南韓保守團體成員聚集在水原地方法院門前,要求對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定罪。法院當日判決,李石基唱《革命同志歌》和《赤旗歌》並持有非法刊物一事屬實,違反了《國家保安法》。韓聯社 20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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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南韓法務部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政黨請求案”並指出,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弘揚朝鮮的革命思想,試圖顛覆南韓體制,這與南韓憲法精神背道而馳,因此應被解散。今年2月,水原地方法院在一審中宣判李石基大部分嫌疑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剝奪議員資格10年。今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二審宣判,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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