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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訊:李石基策動內亂案宣判在即 韓檢方要求判刑20年

滾動 2014年 02月 03日 16:30

韓聯社水原2月3日電 南韓水原地方法院3日對涉嫌策動內亂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等人進行最後一次法庭審理,檢方在法庭上要求判其20年有期徒刑,停止議員資格10年。

檢方稱,李石基根據朝鮮主體思想和對韓革命論,為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而進入南韓國會,並利用自己的身份指示名為“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革命組織)的組織成員發動暴亂,進行軍事準備,因此應予以嚴懲。對於一同被起訴的其他幾名被告,檢方要求分別判處10-15年的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李石基不顧國民生死,企圖破壞自由民主主義的憲法價值,且毫無反省之意,因此需將其長期與社會隔離,防止其再度犯罪。檢方還例舉大邱地鐵縱火慘案並指出,基礎設施癱瘓會給國家安全和國民生活帶來嚴重影響,被告人預想到自己的計劃落實後將導致無數人犧牲,卻依舊表現出毫不在意的態度。被告人所屬的RO等地下革命組織活動非常隱秘,因此難以對其進行打擊。雖然檢方難以了解究竟還有多少個這樣的組織,但通過此次事件,有必要對威脅體制的勢力予以嚴重警告。

根據南韓《刑法》,若觸犯策動內亂罪將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據《國家安全法》,鼓舞敵對勢力將被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同時犯下上述兩大罪行,審判機構可加重對被告人的量刑,延長刑期。檢方認為,李石基涉嫌觸犯《刑法》中的策劃內亂和煽動罪以及《國家安全法》的鼓舞敵對勢力罪等,因此提出判其20年有期徒刑。預計,法院將於本月17日之前對本案進行一審判決。

李石基涉嫌于2013年5月與“RO”成員舉行聚會併發表“親朝”言論,同時高唱朝鮮革命歌曲《赤旗歌》,他還被指企圖破壞武器庫、通信設備和儲油設備等國家基礎設施。南韓檢方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完)

tongkun94@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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