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Go to Navigation

詳訊:三星李在鎔不當合併案終審維持無罪判決

滾動 2025年 07月 17日 15:43

韓聯社首爾7月17日電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涉嫌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終審17日宣判,法院維持原判,認定李在鎔無罪。

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審判第三庭當天作出上述判決。李在鎔2020年9月被提起公訴,此案歷經近五年終於塵埃落定。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等與李在鎔一同被起訴的13人也全部被判無罪。

資料圖片:2025年2月3日,在首爾市瑞草區的首爾高等法院,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出庭。 韓聯社

資料圖片:2025年2月3日,在首爾市瑞草區的首爾高等法院,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出庭。 韓聯社

檢方曾指控,李在鎔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子公司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推進合併的過程中參與非法交易、偽造會計報告,以便繼承經營權,但大法院當天對檢方提出的所有指控均不予支援。與二審法院一樣,大法院也認為檢方部分證據的收集程式存在違法行為,且所獲物證亦不具有證據能力。

李在鎔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的合併過程中參與非法交易、股價操縱、會計造假,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一審經過3年5個月的審理,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鎔無罪。二審於今年2月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李在鎔無罪。檢方不服提起抗訴,但當天被駁回。(完)

kchy515@yna.co.kr

inkyoung@yna.co.kr

熱搜新聞
熱點新聞
熱門推薦
更多
更多
主要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