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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三星李在鎔不當合併案終審維持無罪原判

滾動 2025年 07月 17日 11:43

韓聯社首爾7月17日電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涉嫌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終審17日宣判,法院維持原判,認定李在鎔無罪。

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審判第三庭當天作出上述判決。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等與李在鎔一同被起訴的13人也全部被判無罪。

李在鎔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的合併過程中參與非法交易、股價操作、會計造假,因此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一審經過3年5個月的審理,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鎔無罪。二審於今年2月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李在鎔無罪。(完)

資料圖片:李在鎔 韓聯社

資料圖片:李在鎔 韓聯社

inkyou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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