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韓前總統全鬥煥就毀譽案出庭受審
韓聯社光州8月9日電 南韓前總統全鬥煥9日在光州地方法院出席損害“五一八民運”遇難者及遺屬名譽案二審的第三次庭審。但他在庭審中因身體不適中途退庭。
全鬥煥在一審中曾出席三場庭審,但缺席二審的前兩場庭審。法院警告被告人不到場會有不利後果後,他當天首次出庭。
全鬥煥于當天中午12時43分與夫人李順子一同抵達光州地方法院,警衛攙扶他下車並走入法庭。對“是否否認下令向市民開槍”、“是否有意向光州市民和遺屬致歉”的提問,全鬥煥保持沉默。
庭審于下午1時57分許在光州地方法院第201號法庭開始。法院走確認被告人身份的程式,全鬥煥親口確認自身姓名和出生年份,但出生日期、地址等資訊在夫人的幫助下回答。之後,全鬥煥與此前受審時一樣打瞌睡,僅過25分鐘他就說自己健康狀況不佳,在警衛攙扶下離開法庭。法院詢問是否存在呼吸困難,並安排他在庭外休息。之後,法院再次傳全鬥煥並說明庭審情況。庭審于下午2時29分許結束。
法院駁回全鬥煥辯護人提出的現場檢驗申請,只接受了讓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下一次庭審將於30日下午2時舉行。
當天,五一八紀念財團和相關民團在光州地方法院前舉行記者會,要求全鬥煥以誠懇的態度受審。
全鬥煥在2017年4月出版的回憶錄中聲稱,已故神父曹皮烏斯曾親眼目睹軍機對民眾開槍的證言子虛烏有,並批評曹皮烏斯是“褻瀆神職的無恥騙子”。2018年5月3日,全鬥煥因涉嫌損害“五一八民主化運動”遇難者及遺屬的名譽被檢方不捕直訴,並被檢方求處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去年11月30日,光州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之後,檢方以一審量刑太輕為由提起抗訴。(完)
https://youtu.be/KY0HTnc6Ftw
yongjoo29@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