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警方建偵查官資格制提高辦案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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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9月 21日 17:58
韓聯社首爾9月21日電 南韓調整檢警偵查許可權後,警方得以部分行使偵查終結權。為加強警方偵查職能,南韓將建立偵查官資格管理制度。
行政安全部21日下午表示,當天在青瓦臺舉行的第二次情報、檢察、警察機關改革戰略會議討論了上述內容的警察改革計劃。
警方將首先成立統籌指揮、監管偵查部門的國家偵查本部,將偵查、生活安全、交通、安防等分散到各部門的職能集中起來,發揮指揮棒作用。同時,原則上廢止警察廳長對具體案件的偵查指揮權。
行政安全部長官陳永表示,新設國家偵查本部旨在確保警方偵查的獨立性和中立性,與更大的責任相適應。
另外,偵查本部之下還設置安保偵查局,為接管情報機關的國安偵查權作準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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