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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訊:南韓國會表決通過調整檢警偵查權法案

滾動 2020年 01月 13日 21:23

韓聯社首爾1月13日電 南韓國會13日在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刑事訴訟法修訂案》和《檢察廳法修訂案》,檢察機關改革立法由此畫上句號,總統文在寅的頭號競選綱領終於兌現。國會去年4月29日將選舉和檢察改革法案列入快速通道法案後,持續259天的快速通道政局也落下帷幕。

最大在野黨自由南韓黨未出席表決,出席表決的167名議員中,165人對《刑事訴訟法修訂案》投贊成票,1人反對,1人棄權。另外,166名出席表決的議員中,164人對《檢察廳法修訂案》投贊成票,1人反對,1人棄權。

檢警偵查權調整法案由此獲得國會通過,警察今後將被賦予初步偵查權和階段性結案權,案件偵辦自由裁量權將大幅提升,檢方對警方偵查活動的指揮權被取消,檢警此前的“上下垂直”關係轉變為“相互協作”關係。今後檢方立案範圍僅限于貪腐、經濟、公職、選舉、軍工、巨災等總統令規定的重要犯罪、警察公務員犯罪和司法警察移送的相關犯罪案件。

在向警方分權的同時,檢方對警方辦案的司法管制機制也得到加強。檢方繼續保有公訴權,並有權要求警方補查。檢方還有權在發現警方違法濫權侵犯人權時要求移送檢方,責令改正,要求處罰。執政的民主黨還計劃繼續推進警察、法院等司法改革立法。

繼關於設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法律獲得國會通過後,此次調整檢警偵查權的法案在國會通過,由此文在寅政府的檢察改革兩架馬車的立法工作全部收官。(完)

南韓國會全體會議現場 韓聯社

南韓國會全體會議現場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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