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俊:感謝拒簽訴訟三審判決 回韓是全家平生之願
韓聯社首爾7月11日電 美籍韓裔歌手劉承俊(Steve Yoo)的簽證訴訟代理人11日對韓聯社表示,劉承俊“由衷地感謝”三審法院裁定拒發簽證違法的判決,深埋他和家人內心深處的憾事終於有機會紓解。
劉承俊方面表示,2002年獲得美國公民權引發爭議被禁止入境後,他不斷嘗試重新踏上南韓土地,這是他殷切的願望。他在南韓出生長大直到初中,生活的家園都在母國,卻不得不在國外輾轉17年之久,所以他和他的孩子們懷有重返故國的懇切願望。劉承俊對大法院判決深深感激,十分慶倖,但對此前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和遭到的譴責也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今後將努力爭取為社會盡一份綿薄之力,常常反芻眾怒的意義,反省一輩子。
劉承俊不服南韓駐洛杉磯總領館拒簽而提起的行政訴訟一二審接連敗訴,但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10日推翻原判,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法院)重新審理。如果重審勝訴,領事館就要重新判斷是否向劉承俊簽發在外同胞簽證(F-4簽證)。訴訟代理人稱,早已料到即便一二審勝訴,對方也會不服上訴,因此一直在等待大法院的判決,大法院發回重審可能使二審變長。
大法院認為,即便駐外機構首長遵照相當於法務部長官指示的入境禁令而拒發簽證,法務部禁止入境的決定仍然不能成為拒簽的正當根據。領事館只以13年零7個月前有過禁止入境的決定為由拒簽,毫不行使被賦予的自由裁量權的做法是違法的。拒簽並不屬於《行政程式法》規定的需要迅速處理或輕微的事務,因此領事館只打電話通知劉承俊,而不以書面形式通知拒簽,也違反了行政程式。
持美國綠卡的劉承俊1997年在韓出道紅透歌壇,他曾屢次公開承諾履行兵役義務,並在體檢中被兵務廳判定符合以公益服務替代服兵役的標準,但他在服役日期到來之前的2002年1月突然放棄南韓國籍,成為美國公民,被免除兵役。在劉承俊淪為眾矢之的之際,兵務廳依據《出入境管理法》第11條請求法務部禁止劉承俊入境,鋻於民憤很大,法務部認定,長官有理由將劉承俊視為可能做出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社會秩序或良風美俗的行為者,並禁止其入境。
2002年6月,政府臨時解除入境禁令允許劉承俊訪韓參加未婚妻父親的葬禮。此後劉承俊一直在中國等地演藝圈活動,直到2015年9月申請可在韓合法進行經濟活動的在外同胞居留資格被拒後,通過南韓某法律事務所提起訴訟。本案一二審法庭都認為,一旦劉承俊入境開展演藝活動重返熒幕,有可能打擊韓軍官兵的士氣,削弱履行兵役義務的意願,助長逃避兵役的心理,禁止入境有其合法事由。
最高法院裁定拒簽違反行政程式後,兵務廳表示尊重三審結果,同時表示將不斷制定有效措施杜絕通過變更國籍逃避兵役的現象。另外,南韓政府去年修改《關於旅外同胞出入境及法律地位的法律》,對於為逃避兵役義務取得外國國籍的人員,限制其在外同胞居留資格,在上述人員年滿41周歲之前拒絕簽發F4簽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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