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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訊:韓最高法院判駐美總領館拒發劉承俊簽證違法

滾動 2019年 07月 11日 15:20

韓聯社首爾7月11日電 因逃兵役爭議而被南韓禁止入境的歌手劉承俊(Steve Yoo)不服南韓駐洛杉磯總領館拒發簽證而提起行政訴訟,儘管一二審都敗訴,但三審法庭11日認定拒簽違法,推翻原判,發回重審。如果劉承俊打贏行政訴訟,南韓政府要重新判斷是否在劉承俊的護照上簽注蓋印為其打開國門。

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即便駐外機構首長遵照相當於法務部長官指示的入境禁令而拒發簽證,法務部禁止入境的決定仍然不能成為拒簽的正當根據。領事館只以13年零7個月前有過禁止入境的決定為由拒簽,毫不行使被賦予自由裁量權的做法是違法的。拒簽並不屬於《行政程式法》規定的需要迅速處理或輕微的事務,因此領事館只打電話通知,而不以書面形式通知拒簽,也違反了行政程式。

持美國綠卡的劉承俊在南韓歌壇活動時多次公開承諾入伍,但2002年1月成為美國公民,放棄南韓國籍,得以免除兵役。鋻於民憤很大,法務部認為,依據《出入境管理法》第11條,長官有理由將劉承俊視為可能做出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經濟社會秩序或良風美俗的行為者,並限制其入境。無法入境南韓的劉承俊一直在中國等地演藝圈活動,到2015年9月申請在外同胞簽證F-4被拒後,通過南韓某法律事務所提起訴訟。

本案一二審法庭都認為,一旦劉承俊入境開展演藝活動重返熒幕,有可能打擊韓軍官兵的士氣,削弱履行兵役的意願,助長逃避兵役的心理,禁止入境有其合法事由。但最高法院認為,拒簽違反行政程式,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法院)重新審理。(完)

資料圖片:2003年6月26日,在仁川機場,劉承俊為參加未婚妻父親葬禮而入境。當時南韓政府臨時解除對他的入境禁令。 韓聯社

資料圖片:2003年6月26日,在仁川機場,劉承俊為參加未婚妻父親葬禮而入境。當時南韓政府臨時解除對他的入境禁令。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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