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3月28日電 南韓法務部28日表示,今後在南韓生活的韓裔中國人和旅韓華僑的在韓身份證——外國人登錄證可同時標注英文和韓文姓名。
目前,外國人登錄證只標記持證人的英文姓名,但因就業、辦理銀行業務、使用醫保卡時姓名標注方法各不相同,有諸多不便。
法務部表示,對於韓裔中國人,只要其中國戶口簿的民族欄填為朝鮮或朝鮮族,即可適用韓文姓名標注規定。旅韓華僑與外國人登記時間無關,均可標注韓文姓名。(完)
外國人登錄證(左)和外國國籍同胞國內居住證(南韓法務部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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