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2月13日電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3日下午對親信門涉案人崔順實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罰款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5億元)。
青瓦臺前首席秘書安鐘范的多項受賄嫌疑也被認定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1億韓元的罰金刑。至於安鐘范的業務手冊,法院認定其具有證據能力,將其視為認定崔順實罪名成立的間接證據。
法院判處涉嫌行賄的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追繳賄賂案涉案金額70億韓元。法院認為,為了加強其個人在樂天集團內的支配權,聽從作為國家經濟政策最終決策人總統的要求行賄,換取免稅經營權,存在不正當請托關係,辛東彬當庭被捕。
法院還判定崔順實與前總統樸槿惠在相當多的指控中構成共謀關係,在Mir和K體育基金會籌資問題上,法院認為雙方共謀,濫用總統職權強迫企業出資。對於崔順實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處實際接受或承諾接受的433億韓元金額中,法院只認定了其中的72.9億韓元屬於賄賂。
此外,法院還判定崔順實向SK集團會長崔泰源索賄89億韓元及向KT、現代汽車、浦項制鐵、南韓觀光公社分公司施壓,要求對其本人或其友人運營的公司給予特殊照顧的多數指控成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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