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二審首出庭
滾動
2017年 10月 12日 16:26
8月25日下午,在首爾火車站,市民們觀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一審判決有關電視報道。當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李在鎔案行賄罪名成立,認定李在鎔向前總統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提供、約定提供共計433億韓元(約合2.58億元人民幣)的賄賂,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韓聯社
(END)
韓聯社首爾10月12日電 不服一審判刑5年而上訴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12日上午時隔48天出庭接受公開審理。
李在鎔8月25日因涉嫌賄賂樸槿惠和崔順實獲刑後,一直被關押于首爾看守所。和一審當時一樣,李在鎔身著西裝現身,手持黃色信封,表情僵硬,除喝水和暫時摘下眼鏡外,受審全程平靜幾乎沒有其他動作。
videos
韓聯社首爾8月28日電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一審因行賄、非法轉移資產等5項罪名成立被判處5年刑。28日,李在鎔方面提起上訴,稱一審法庭在法理判斷和事實審查方面存在誤判。 一審法庭認定行賄等5項關鍵罪名全部成立,而李在鎔方面將爭取二審法庭推翻所有有罪判決。獨立檢察組最早也將於當天提交抗訴狀,檢察組希望,二審裁定三星贊助Mir基金會及K基金會也構成行賄罪,並對李在鎔處以重刑。 預計二審將於9月在首爾高等法院第一次開庭,就李在鎔與樸槿惠之間的默示請托關係、樸槿惠與崔順實的共犯關係開展激烈辯論。(完) (END)
當天上午6點起,旁聽者就到法院排隊等候,當天有32人旁聽庭審。(完)
knews@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