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統合進步黨被解散 31名地方選區代表的議員資格或保留
韓統合進步黨被解散 31名地方選區代表的議員資格或保留
韓聯社首爾12月19日電 南韓憲法法院19日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並宣佈撤銷進步黨所屬5名議員的議員資格。這是南韓憲政史上憲法法院首次宣佈解散特定政黨。當天,憲法法院的9名法官中,8名法官對解散統合進步黨表示贊成,只有1名法官表示反對。 憲法法院裁定認為,按照統合進步黨的建黨理念,該黨通過行使武力顛覆自由民主主義體制,並試圖修改憲法,建立傾向於“左派”的全新自由民主主義體制,這違反民主主義的基本秩序。 憲法法院還提及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的“RO集會”(RO為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的縮寫,意為革命組織)並指出,李石基弘揚朝鮮的主體思想,將當時的南韓局勢當作戰爭局面。他還計劃在戰爭爆發時與朝方合作,採取武力行動。 對於撤銷進步黨所屬議員的議員資格的理由,憲法法院表示,如果進步黨議員繼續保持議員職務,進步黨不會被完全解散。(完) (END)
韓聯社首爾12月19日電 南韓憲法法院19日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並宣佈撤銷進步黨所屬5名國會議員的議員資格,但法院沒有提及是否免去進步黨37名地方議員的議員資格。據分析,在37名地方議員中,31名選區代表或繼續保持議員職務,其餘6名比例代表則將被撤銷議員職務。
南韓地方議員分為兩種——比例代表和選區代表。南韓選舉管理委員會一位負責人當天向媒體記者表示,根據南韓相關法律,如果特定政黨被解散,該黨所屬比例代表將被撤職,但選區議員是否被撤職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大多數觀點認為在37名地方議員中,31名選區代表將繼續保持議員職務。
19日上午,南韓憲法法院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圖為法院宣佈判決結果後,在位於首爾鐘路區的憲法法院前,統合進步黨黨首李正姬(右一)及該黨所屬的部分國會議員沉痛低頭致意。韓聯社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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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南韓憲法法院宣佈解散統合進步黨後,進步黨黨首李正姬強烈譴責憲法法院的裁決並指出,南韓的民主主義已經崩潰,樸槿惠政府讓大韓民國淪為獨裁國家。她還表示,自己沒有盡到維護民主主義的義務,向國民誠懇道歉。
19日,南韓憲法法院裁定解散“親朝”在野黨統合進步黨,並宣佈撤銷進步黨所屬5名議員的議員資格。統合進步黨總部辦公室為阻止記者透過玻璃門拍攝辦公室內部,在門上貼上字條,上面寫著“憑吊民主主義”、“反對為擺脫權力危機而解散政黨”、“解散政黨不是民主主義”。韓聯社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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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基等去年5月與130多名RO成員舉行秘密聚會,謀劃破壞國家通信和儲油等核心設施。李石基還涉嫌在聚會中唱《赤旗歌》等朝鮮革命歌曲。自2012年3月到去年5月,李石基多次參加數百名RO成員的聚會,發表了“親朝”言論。南韓檢方于去年9月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
去年11月,南韓法務部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政黨請求案”並指出,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弘揚朝鮮的革命思想,試圖顛覆南韓體制,這與南韓憲法精神背道而馳,因此該黨應被解散。今年2月,水原地方法院在一審中宣判李石基大部分嫌疑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剝奪議員資格10年。今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二審宣判,認為其煽動內亂的罪名成立,但策劃內亂的證據不足,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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