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憲遭勒索案終審 檢方要求判處被告三年有期徒刑
滾動
2014年 12月 16日 16:46
韓聯社首爾12月16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16日對演員李炳憲遭勒索一案進行了最終審理,檢方提出,被告人歌手A某和模特B某一開始就將受害人李炳憲視作勒索錢財的對象,合夥恐嚇要挾了李炳憲,因此希望法院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三年。
檢方表示,雖然勒索未遂,但勒索金額高達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850萬元),且被告人將受害人的隱私視頻作為要挾手段,犯罪性質較為惡劣。被告人多次提交的檢討書也和事實不符,意圖將責任轉嫁給受害人。
A某和B某涉嫌於今年7月同李炳憲喝酒時用手機拍下李炳憲的“不雅視頻”,之後向李炳憲勒索50億韓元,並威脅稱若不給錢就在網上公開視頻。李炳憲于8月28日報警,2名嫌疑人被捕後遭起訴。(完)
tongkun94@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