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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憲作為證人出席被勒索案第二次庭審

滾動 2014年 11月 24日 16:09

韓聯社首爾11月24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對韓星李炳憲被勒索案進行了第二次庭審,李炳憲以證人身份出庭。

當天下午,李炳憲在經紀人和保鏢等六七人的陪同下來到法院。面對眾多記者的再三追問,他始終保持沉默,甚至一度在洗手間躲避20多分鐘。

引人關注的是,當天的庭審在開庭之前就被決定為非公開庭審。根據《法院組織法》第57條,對於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或有傷風化的案件,法院可以對外保密。法院對國家保安法相關案件進行證人審訊時有時也會進行非公開庭審,但大部分法官會在宣佈開庭後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然後命令與案件不相關的人員離開法庭。但像此案這樣在開庭之前就決定進行非公開庭審,實為罕見。

南韓一女團成員A某(20歲)和模特B某(24歲)涉嫌於今年7月同李炳憲喝酒時用手機拍下李炳憲的“不雅視頻”,之後向李炳憲勒索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025.35萬元),因此被逮捕並起訴。(完)

kexi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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