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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會長崔泰源挪用公款終審被判有期徒刑4年

滾動 2014年 02月 27日 12:54

SK會長崔泰源挪用公款終審被判有期徒刑4年

SK副會長崔再源到法院聽審
SK副會長崔再源到法院聽審


27日,首爾高等法院對涉嫌挪用數百億韓元公款的SK集團會長崔泰源判處4年有期徒刑。在一審中被判無罪的崔泰源的弟弟、SK副會長崔再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圖為崔再源到法院聽審,面對記者提問不言半語。韓聯社 201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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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首爾2月27日電 南韓大法院27日對涉嫌挪用數百億韓元公款的SK集團會長崔泰源維持二審判決,判其4年有期徒刑。

崔泰源涉嫌將SK集糰子公司出資的46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6708億元)騙取到國外用於投資期權,因此被不拘留起訴。他在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被當庭羈押。他在二審中也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當天,法院對牽涉此案的崔泰源的弟弟、SK副會長崔再源維持二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崔再源在一審中被判無罪,在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3年6月。(完)

yjbyu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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