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SK會長崔泰源挪用公款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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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09月 27日 17:26
韓聯社首爾9月27日電 首爾高等法院27日維持一審判決,對涉嫌挪用數百億韓元公款的SK集團會長崔泰源判處4年有期徒刑。在一審中被判無罪的崔泰源的弟弟、SK副會長崔再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法院將崔再源當庭扣押以防其逃走。
法院指出,被告為滿足野心和慾望動用了SK集糰子公司的資金,犯罪性質惡劣。憑藉崔再源的供認、牽累SK集團貪污案的風險投資公司代表金俊弘的陳述以及其他間接證據,可認定其有罪。
法院發表量刑理由時說,大型企業集團的最高領導人置社會責任于不顧,無視透明的決策過程並利用自己的地位謀取個人利益,這或將危及經濟秩序,因此難免引發爭議。
法院還譴責稱,被告為了隱瞞罪行數次推翻了陳述,還以為自己能夠操縱司法機構和法院。被告是否具有規範意識、守法意識、尊重法院,令人懷疑。另外,這起貪污案的核心人物--前SK海運顧問金元弘昨晚從台灣被遣送至國內後,崔泰源兄弟方面的律師分別提出了重新辯論的申請,但法院沒有接受該申請。
SK集團會長崔泰源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當庭扣押,崔再源被判無罪,金俊弘被判處3年6月的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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