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法院裁決李石基違反《國家保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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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2月 17日 15:50
韓聯社水原2月17日電 南韓水原地方法院17日對在野黨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宣判時表示,李石基違反了《國家保安法》。
裁判部裁決,李石基被證實唱《革命同志歌》和《赤旗歌》並持有非法刊物。
此前,法院在本月3日對李石基等人進行最後一次法庭審理時,檢方要求判其20年有期徒刑,停止議員資格10年。李石基涉嫌于2013年5月與“RO”成員舉行聚會併發表“親朝”言論,同時高唱朝鮮革命歌曲《赤旗歌》,他還被指企圖破壞武器庫、通信設備和儲油設備等國家基礎設施。南韓檢方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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