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要求法院判殺害我國海警的中國船長死刑
海洋警察廳廳長牟康仁15日在國會外交通商統一委員會懇談會上,介紹了在南韓領海進行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船長刺死南韓海警的事件經過。韓聯社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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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海警李青浩(音)的遺體告別儀式14日在仁川海警碼頭舉行。12日,他在監管在我海域進行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不幸被刺死。韓聯社 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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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仁川4月4日電 檢方3日針對刺死南韓海警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某(43歲)向法院求刑,要求法院判他死刑。
中國船員刺死南韓海警事件中的肇事中國漁船“魯文漁15001”號,以及船上船員13日淩晨被押送至仁川港。12日上午,海警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5公里海上抓扣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遭遇暴力抗法,一人死亡,一人受傷。 韓聯社 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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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檢方還針對因涉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而一同被起訴的李某(47)等8名船員和故意用船衝撞被管制漁船的“遼葫漁”船長劉某(31歲)等人,要求法院分別判有期徒刑2至3年,罰款2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
仁川地方檢察廳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審理下進行的最終公審中表示,由於考慮到程某的殺人是有縝密計劃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補償,並且鋻於遺屬的要求,被告人將難逃嚴懲。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對一個國家公共權力的挑戰,有重大社會影響,因此需要予以相應的處罰。
遇害李某警長的遺屬也表示,實在無法饒恕犯罪人,應對其加以相應的嚴懲。
程某于去年12月12日侵犯南韓專屬經濟水域(EEZ),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7公里海上進行非法捕撈,在南韓海警進行管制的過程中揮舞兇器,導致李某警長被刺身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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