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政府決定視朝鮮發射火箭為重大挑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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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3月 19日 14:12
詳訊:政府決定視朝鮮發射火箭為重大挑釁行為
韓聯社首爾3月19日電 政府19日表示,朝鮮所說的“實用衛星發射計劃”是利用彈道導彈技術試圖開發核武器運載系統的重大挑釁行為。
青瓦臺發言人樸正河介紹說,李明博總統當天在青瓦臺主持召開了外交與安全有關部門長官會議。該會議決定將朝鮮的衛星發射計劃視作重大挑釁行為。
政府還決定,將在下周召開的首爾核安全峰會上,同美、日、中、俄、歐盟等有關國家進行緊密合作,積極應對。
據分析,政府認為,朝鮮發射“光明星3”號嚴重違背聯合國安理會第187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2009年6月12日通過的第1874號決議規定,禁止利用彈道導彈技術的任何發射行為(any launch using ballistic missile technology)。
此前,聯合國安理會曾于2006年10月通過第1718號決議,禁止了朝鮮進行遠端導彈實驗,但這並未提到衛星,因此,朝鮮2009年4月發射“光明星2”號時主張,“光明星2”號只屬於運載衛星的火箭。
政府一位人士就此表示,聯合國安理會2009年通過的第1874號決議明文規定,即使朝鮮發射人造衛星,這也屬於“違法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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