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對HYBE提起看跌期權訴訟一審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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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02月 12日 16:16
韓聯社首爾2月12日電 南韓法院12日就經紀公司ADOR前代表閔熙珍針對HYBE提起的看跌期權民事訴訟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原告勝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審判第31合議庭當天就上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HYBE向閔熙珍支付25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2億元)的看跌期權款,並分別向ADOR前副代表申某和前理事金某支付17億和14億韓元。同時,HYBE針對閔熙珍提起的股東間合同解除確認訴訟被駁回。
審判庭表示,雖認定閔熙珍曾探討將ADOR從HYBE剝離出來獨立經營的方案,但僅憑該情形難以認定其嚴重違反股東間合同。審判庭還認為,閔熙珍提出女團ILLIT抄襲NewJeans的質疑屬於其經營判斷的裁量範圍,不構成重大違約。
閔熙珍和HYBE自2024年4月起圍繞經營權爭議、NewJeans差別待遇等產生激烈矛盾,並相互提起訴訟。該案的起因是閔熙珍于同年11月向HYBE發出行使看跌期權的通知,由此引發相關訴訟糾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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