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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方面向法院就執行拘留提出異議申請

滾動 2025年 01月 02日 20:35

韓聯社首爾1月2日電 南韓總統尹錫悅的辯護律師尹甲根2日表示,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就對尹錫悅執行拘留和搜查提出異議申請,請求法院不予批准執行。

尹甲根說,去年12月31日簽發的拘留及搜查令有違《刑事訴訟法》和《憲法》,無法執行,請求法院不予批准。據悉,尹錫悅方面以“準上訴”相關規定為依據,即若對檢察官的拘禁、扣押和扣押物品的返還相關處分存有異議時,可向其職務履行地的管轄法院或檢察官的所屬檢察廳相對應的法院請求取消或變更處分。由於《刑事訴訟法》沒有不服簽發拘留令可提出上訴的規定,尹錫悅方面則選擇將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檢察官試圖拘留的做法視為問題並提出異議的方式。

但從尹錫悅方面提出的所謂異議申請的形式來看,其並非現行《刑事訴訟法》所明確規定的方法。法律上沒有對刑事案件的異議申請程式有明確規定。預計,簽發拘留令的西部地方法院法官將負責研討尹錫悅方面提出的異議申請。

公調處曾以涉嫌帶頭髮動內亂和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為由三度傳喚尹錫悅接受調查,但尹錫悅未對此作出任何回應。上月30日,公調處提請法院簽發針對尹錫悅的拘留令。首爾西部地方法院31日簽發拘留令,並寫明尹錫悅涉嫌違反內亂罪且其為“內亂魁首(頭目)”。拘留令簽發之後,尹錫悅方面反駁稱公調處沒有調查內亂罪的許可權,法院此舉侵害總統許可權,並向憲法法院提出許可權爭議裁決及中止效力保全申請。(完)

資料圖片:尹錫悅 韓聯社

資料圖片:尹錫悅 韓聯社

zhanglili456@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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