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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朝野未能就暫緩擴大重大災害法適用範圍達成一致

滾動 2024年 01月 25日 16:15

韓聯社首爾1月25日電 南韓朝野25日未能就當天國會全會上處理暫緩擴大《重大災害處罰法》適用範圍案達成一致。由此,《重大災害處罰法》的適用範圍將於27日起擴大至員工不及50人的單位。

2022年施行的《重大災害處罰法》規定,從業人員超過50人的單位發生重大災害(因工死亡人員1人以上或工傷人員10人以上)時,僱主或經營責任人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36萬元)以下的罰金刑。該法適用對象將於本月27日起擴大至員工不及50人的單位。

朝野其間就暫緩兩年擴大《重大災害處罰法》適用範圍問題開展幕後磋商,但雙方圍繞成立“產業安全保健廳”、增編工傷預防預算等產生意見分歧,導致磋商最終破裂。據悉,執政黨國民力量前一日提出“面向員工不超25人或30人單位暫緩適用一年”的折中方案,而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堅持須新設產業安全保健廳的立場。

中小企業等財界表示,在營商環境日益艱難的情況下,《重大災害處罰法》獲得通過將會導致出現中小企業“倒閉潮”,並敦促政府暫緩擴大該法適用範圍。勞動界則反駁稱,再次暫緩施行該法等同於忽視勞動者安全。(完)

資料圖片:國民力量黨鞭尹在玉(左)和共同民主黨黨鞭洪翼杓 韓聯社

資料圖片:國民力量黨鞭尹在玉(左)和共同民主黨黨鞭洪翼杓 韓聯社

yhongji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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