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4月9日電 據南韓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9日消息,為遏制首都圈地區新冠疫情的蔓延勢頭,政府當天下達行政命令,要求醫生或藥師建議做病毒檢測的可疑症狀人員在48小時內接受檢測。
全羅北道政府已于6日在轄區下達同一行政命令。據悉,政府將根據《傳染病預防法》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該行政命令的人員處以2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7萬元)罰款,不向其發放治療費及生活費補助,並就其造成的損失索賠。(完)
資料圖片:市民在臨時篩查診所接受病毒檢測。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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