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政府公佈保持社交距離體系調整草案
韓聯社首爾3月5日電 南韓保健福祉部5日在“保持社交距離體系調整方案”公開聽證會上發佈草案,並將在聽取各界意見後月內敲定最終方案,具體實施時期將在全國疫情趨緩後再做決定。
根據草案,現行的5個防控級別將簡化為4個級別,第1至第4級分別假設疫情遏制狀態、社區流行、區域流行、大流行的情況。目前首都圈和全國防疫響應屬於新防控級別中的第2級。保持社交距離措施級別以有關地區“每10萬人口一週日均境內新增確診病例數”為準決定。該指標不及0.7人為第1級,0.7人以上為第2級,1.5人以上為第3級,3人以上為第4級。
具體來看,第1級是遏制疫情態勢持續的狀態,只要遵守基本防疫守則即可,如人與人之間保持距離至少1米以上。第2級是開始社區流行的狀態,禁止9人以上聚會,公眾聚集設施限員條件為每8平方米1人,禁止100人以上集會。第3級是區域開始流行的狀態,私人聚會限員4人,建議晚9點以後避免外出;娛樂設施、練歌防禁止在晚9點之後營業,禁止50人以上集會。第4級是疫情進入大流行狀態,全國防疫和醫療體系負荷達峰值,禁止除了上下班之外的外出;不準4人以上聚會,晚6點之後只準2人以下聚會;公眾聚集設施禁止在晚9點之後營業,夜店等娛樂設施禁止營業。
方案根據風險程度將公眾聚集設施分為三大群,防疫措施也各不相同。第1群是疫情傳播風險最高的設施,包括娛樂設施、舞廳、到府推銷宣傳設施等;第2群包括練歌房、餐廳、咖啡廳、桑拿房、室內體育設施、網吧、宗教設施、賭場;第3群包括影院、表演場、補習班、禮堂、殯儀館、美容院、遊樂園、商店、超市、百貨商店。
對療養設施、教育改造設施等傳播風險較高設施,防疫部門將另行實施防疫守則,以防集體感染。療養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從第2級開始每週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在第1至第2級,允許非接觸探視。在第3至第4級,禁止面對面探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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