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加入《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維護表演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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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4月 22日 10:33
韓聯社首爾4月22日電 南韓文化體育觀光部22日表示,將正式加入《視聽表演北京條約》,以保護藝人對其視聽表演的權利。
《視聽表演北京條約》保障視聽表演者的精神權利,以及對其視聽表演的複製權、發行權、廣播和向公眾傳播的權利等,保護期為自表演錄製之年年終算起至少持續50年。
《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應自30個締約方加入起3個月後生效,1月28日滿足了生效約定並將於本月28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中國、智利、印度尼西亞、日本等31個國家加入。
由於南韓當天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提交加入申請,條約將從7月22日起生效。屆時,南韓有望在中國、智利、印度尼西亞等地有效保護K-POP歌手、演員、笑星等藝人的權利。(完)
yhongji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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