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集團創始人獲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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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 23日 16:51
韓聯社首爾10月23日電 終審獲刑3年的樂天集團名譽會長辛格浩23日被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批准監外執行6個月。
檢方認定,辛格浩現年97歲高齡,患有老年癡呆晚期,行動不便,無法溝通,因有病情急劇惡化甚至死亡的風險,難以監內服刑。不過,辛格浩的監外執行場所僅限于樂天酒店和醫院。
辛格浩將在6個月後再次接受檢方的監外執行審查。每次監外執行的時限為6個月,除非辛格浩的健康狀況大有好轉,檢方將每6個月審查一次。檢方表示,將隨時進行健康檢查,不會以6個月為固定週期,只要暫予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將立即收監執行。
根據南韓《刑事訴訟法》規定,不適宜在監獄執行刑罰的7個條件分別是刑者有嚴重疾病、70歲以上、懷孕6個月以後、分娩60天內、直系尊親屬患有重病或殘疾無人照顧等。
辛格浩因貪污瀆職17日被南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810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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