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察機關全面廢止公開傳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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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 04日 15:14
韓聯社首爾10月4日電 南韓大檢察廳4日發佈新聞稿稱,檢察總長尹錫悅指示全面廢止對嫌疑人和案件相關人的“公開傳喚”,要求全國檢察廳在辦案過程中嚴守這項規定。
根據現行辦案慣例,檢察機關在傳喚嫌疑人或案件相關人之前會事先向媒體透露具體的傳喚日期。對此,有意見認為,被媒體曝光的有關人員人權由此遭到侵害,也有觀點指出,為保障國民的知情權,應透明地公開傳喚過程。
前一天,法務部長官曹國的妻子被檢察機關非公開傳喚引發爭議,認為這是“為保護人權而採取的非公開措施”和“鋻於權力壓迫而採取的特惠措施”的兩種看法針鋒相對。正在推進改革的檢察機關決定修訂現行的有關準則,完全廢止公開傳喚規定。
大檢察廳有關人士表示,正在制定一方面保障嫌疑人和案件相關人的人權,同時也保障媒體的監視、牽制職能和國民知情權的相關改善方案。在檢察機關內部和外部一直有意見認為,為保障嫌疑人和案件相關人的人權,需改善傳喚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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