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長女離婚案二審判男方分得20%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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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9月 26日 17:04
韓聯社首爾9月26日電 三星家族長女、新羅酒店社長李富真與其夫三星電氣前常務顧問任佑宰的離婚訴訟二審結果出爐。首爾高等法院26日判決兩人解除婚姻關係,原告李富真支付被告任佑宰財產分割款14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8370萬元)。
法院方面表示,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決定將財產分割比率從15%變更為20%,子女監護權和撫養權均歸李富真。但考慮到子女的身心健康及與父母的紐帶關係,法院判決任佑宰獲得每月兩次探視權。
李富真的訴訟代理人表示,判決結果已在預料之中,感謝法院在離婚、子女監護權和撫養權方面維持一審判決。任佑宰的訴訟代理人則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稱判決結果部分不服,要待收到判決書後決定是否上訴。
2017年,首爾家庭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准許兩人解除婚姻關係,子女監護權和撫養權歸李富真,而任佑宰方面不服上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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