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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政府:日本請求設仲裁委解決勞工索賠案

滾動 2019年 05月 20日 16:43

韓聯社首爾5月20日電 南韓政府20日表示,上午收到日本依據《韓日請求權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提議將韓籍二戰勞工對日索賠勝訴判決訴諸仲裁的外交公函,韓方將綜合考量慎重研議此事。

1965年簽訂的《協定》第三條第2款規定,組建包括第三國委員在內的三人委員會仲裁無法通過外交渠道解決的爭端。因第三國仲裁委員要由韓日政府各自任命的委員協商指定,未經韓方同意無法組建。

《協定》還規定,在從對方國家接到仲裁要求的30天內各自任命委員,並在之後30天內指定第三國委員。日本政府曾于1月9日依據《協定》向南韓政府提議啟動爭端解決程式,即通過外交渠道磋商勞工索賠問題,並要求韓方在30天內答覆,但韓方未予回應。(完)

南韓大法院判處日企賠償受害勞工。(韓聯社)

南韓大法院判處日企賠償受害勞工。(韓聯社)

knews@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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