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3月13日電 南韓國會13日表決通過將重霧霾天氣界定為社會災害的《關於災難與安全管理的基本法》修訂案,南韓治霾行動得以動用國家預算。
國會當天還通過《液化石油氣的安全管理與經營法》修訂案,向公眾放開銷售採用液化石油氣燃料的新能源車。新通過的《學校保健法》則強制規定中小學和幼兒園在教室配備空氣品質檢測儀和空氣凈化器的義務,經費由央地政府承擔。(完)
資料圖片:3月12日下午,在首爾南山遠眺市區,雨後霧霾仍不散。(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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