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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訊:文在寅批准平壤宣言及韓朝軍事協議

滾動 2018年 10月 23日 20:22

韓聯社首爾10月23日電 南韓青瓦臺23日表示,韓朝9月《平壤共同宣言》及軍事領域協議當天在國務會議上經審議獲得通過,總統文在寅簽字予以批准。由此,韓朝首腦間達成的兩項協議完成批准程式。

青瓦臺表示,預計《平壤宣言》近期將在政府公報上刊登,而軍事協議將在同朝方交換文本後另行刊載,雙方目前尚未決定具體交換日期。青瓦臺發言人金宜謙就此表示,雙方此前也有這一慣例。

10月23日,在青瓦臺,文在寅(右一)主持召開國務會議。(韓聯社)

10月23日,在青瓦臺,文在寅(右一)主持召開國務會議。(韓聯社)

問及《板門店宣言》尚未獲國會批准,具有其後續性質的《平壤宣言》卻可不經國會而直接由總統批准的原因時,金宜謙表示,根據《韓朝關係發展法》,有重大財政和立法事項時需獲國會批准,而《平壤宣言》不涉及這些事項。金宜謙介紹,類似的情況2007年也曾有過,當時韓朝總理會談協議尚未獲批,但作為其後續的韓朝經合聯委會等一系列協議先在國務會議上審議通過。

問及即使國會不批准《板門店宣言》,《平壤宣言》是否也能正常履行時,金宜謙只表示他認為《板門店宣言》能通過國會批准。他還說,《平壤宣言》是韓朝之間達成協定的事項,它本身就是一項獨立的宣言,其內容有效,此次批准旨在如期落實協議內容。

另外,法制處方面曾表示《平壤宣言》和軍事協議不需獲國會批准。其原因是《板門店宣言》已經在走國會批准流程,具有落實該宣言性質的《平壤宣言》無需另經國會批准。軍事領域協議則是因為其既不會對國民造成重大財政負擔,也不存在立法事項。(完)

sunwj@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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