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加刑 法院認定三星行賄
韓聯社首爾8月24日電 首爾高法刑4庭24日推翻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一審判決,並判處樸槿惠有期徒刑25年和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294億元)。二審加刑1年加罰20億的主要原因是,認定三星集團贊助親信門主角崔順實運營的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構成行賄罪。
就審判核心爭議焦點,即樸槿惠從三星受賄的部分,法院認定,三星集團向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的後援金是賄賂,由此樸槿惠受賄罪成立。但在三星向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的問題上,法院維持一審原判,視為逼捐而非行賄。
三星副會長李在鎔曾為繼承集團經營權而隱蔽地向樸槿惠求情,樸槿惠對此採取默許態度。具代表性的依據是,在事關經營權接班成敗的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並購問題上,國民年金公團投贊成票。法院認定,在此過程中,樸槿惠曾向國民年金公團方面做出相關指示或批示。
就三星贊助崔順實之女鄭某馬術訓練事宜,一審認定三星承諾向鄭某提供213億韓元的援助不屬於行賄。但是二審認定,雙方至少在雅加達亞運前就數額不詳的賄賂達成一致。
法院還認為,樂天集團向K體育財團額外出資70億韓元,樸槿惠受賄罪成立。同時,樸槿惠涉嫌濫用職權從浦項制鐵(POSCO)、現代汽車集團、樂天集團謀利,制定黑名單排斥文藝界異己等罪名的量刑有所減輕。但是在大框架下維持一審判決。
在做出裁決後,法院向樸槿惠表示,被告濫用國民賦予的總統許可權和地位,嚴重侵犯企業財產權和經營自由。被告因這些罪行在憲政史上首次被罷免總統職務,在此過程中,國民和社會飽受痛苦,而被告則全盤否認指控,毫無反省,把責任轉嫁給周邊人。被告還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辜負了期盼干政案真相大白的國民最後的希望。
此外,法院對崔順實維持一審判決,判處崔順實有期徒刑20年,但是罰金則增至200億韓元。青瓦臺前首席秘書安鐘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6千萬韓元的罰金刑。他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1億韓元的罰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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