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韓公佈總統修憲案 三大民運寫入序言
韓聯社首爾3月20日電 南韓青瓦臺民政首席秘書曹國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公佈總統修憲案,主要內容包括文在寅提議的將“釜馬抗爭”等南韓三大民主化運動理念寫入憲法序言,將憲法基本權利的主體由國民擴大為人類等。
憲法修正案規定,將“釜馬抗爭”“5·18光州民主化運動”和“6·10民主抗爭”同已入憲的“4·19革命”一道列入憲法序言。考慮到燭光市民革命仍在進行當中,因此未將其列入修憲案。序言部分還追加了加強自治和分權、保護自然和環境等內容。
考慮到國際社會對南韓人權水準的期待和在韓居住外國人達200萬名等時代特點,修憲案將基本權的主體由國民擴大為人類,但社會權性質較強的保障職業自由和財產權,以及與國民經濟、國家安全有關的自由權的主體仍保持為國民不變。修憲案還加強保障選舉權、公務負責權、參政權。
在勞動方面,修憲案規定國家有義務為等值勞動支付等值報酬,保障勞動者的正當待遇、消除兩極化、全面加強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新設國家有義務實施保障穩定就業和工作生活平衡的政策;規定勞動條件由勞資雙方公平決定;勞動者有權為改善勞動條件和保護權益行使團體行動權;認定公務員的三大勞動權。但軍人的勞動權行使仍將依法受限,同時刪除限制軍人等主體向國家提出賠償請求的規定。
考慮到“世越”號沉船事故等社會事故和危險性因素,修憲案明確規定國民的生命權;規定國家有義務預防災害,國民面臨相應危險時國家應予以保護。為迎接第4次工業革命時代的到來,修憲案新設知悉權和自我資訊管制權,規定國家有義務預防和糾正因資訊壟斷和差距引發的弊端。
修憲案規定社會保障是國民的基本權利;新設居住權和健康權;刪除有關檢察官提請批捕權的內容,但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檢察官專有的提請批捕權繼續有效。修憲案還在憲政史上首次新設條款,規定國民有權傳喚國會議員,有權直接提出立法建議。修憲案還將國民接受法官審判的權利修改為有權接受法院審判,為國民參與審判提供憲法依據。
另外,當天發表的修憲案沒有提到政府形態等憲法機關許可權、地方分權和國民主權等內容。(完)
韓聯社首爾3月13日電 據南韓總統府青瓦臺13日消息,直屬總統的政策企劃委旗下的國民憲法諮詢特委會昨日確定了修憲建議草案,並於當天彙報給總統文在寅。文在寅將在該草案基礎上定稿修憲案,將於21日正式提交國會。 青瓦臺一名高層表示,考慮到保障國會60天的審議時間,文在寅計劃于21日提交修憲案。21日修憲案公佈後的60天之內,需要走國會表決程式,由於6月13日南韓將進行地方選舉,為保障國會能有充分的審議時間,因而定於21日提交議案。 實行總統四年連任制和規定法定首都是咨委會當天將向文在寅彙報的修憲草案的核心條款,另在憲法序言中寫入5·18光州民主化運動、6·10民主抗爭等4·19革命後發生的民主化運動、以決選投票的方式選舉總統等。(完) (END)
sunwj@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