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健熙匿名資金三千多萬將被罰一半
韓聯社首爾2月12日電 據南韓金融監督院(簡稱金監院)12日向國會政務委員會議員樸讚大提交的資料,經全數調查進一步發現32個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的借名賬戶,由此金監院發現的李健熙借名賬戶增至1229個。加上警方發現的260個,共計1489個。 李健熙的借名賬戶開立於1987年至2007年,金監院發現的1229個中有1133個為證券賬戶,其餘96個為銀行賬戶。 樸讚大表示,借名賬戶以證券賬戶為主,是為了保管李健熙的股票資產。1133個證券賬戶中,在李健熙任大股東的三星證券開設的借名賬戶共918個。警方發現的260個借名賬戶也是證券賬戶。 已有957個借名賬戶因違反《金融實名制法》而受到制裁,並且根據警方調查的結果,李健熙有可能因逃稅受到懲罰。 儘管如此,李健熙對三星集團旗下金融領域子公司的支配力不會受到影響,因為這一切在2016年8月《關於金融公司治理結構的法律》實施之前發生。金監院已判定李健熙符合任金融子公司大股東的條件。 據南韓現行法律,李健熙的大股東資格不成問題,因此政界和公民團體要求修改《關於金融公司治理結構的法律》。樸讚大表示,李健熙借名賬戶的98%在《金融實名制度法》實施後“頂風”開設,有必要加強對大集團總裁將集團旗下金融公司當作私人金庫運轉借名財產的管制和懲罰。(完) (END)
韓聯社首爾3月5日電 南韓金融監督院(簡稱“金監院”)方面5日表示,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在1993年8月12日實施金融實名制前開立的借名賬戶進行檢查並初步發現,借名賬戶共27個,在開始實施金融實名制當時餘額為61.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618萬元),其中50%將被罰。
金融監督院調查小組從上月19日起在4家證券公司總部及檔案庫、南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電算公司對李健熙借名賬戶資產進行調查。
從各家證券公司來看,新韓金融投資有13個賬戶,總額26.4億韓元,南韓投資證券有7個,總額22億韓元,未來資產大宇有3個,總額7億韓元,三星證券有4個,總額6.4億韓元。資產總額現在價值達2369億韓元,很可能以1993年8月(金融實名制實施日)的標準處以50%的罰款,即30.9億韓元。李健熙的資產以三星電子股票居多。
2月5日,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走出首爾高等法院。當天,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鎔行賄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作出的5年刑判決,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李在鎔去年2月17日被捕後,時隔近1年獲釋。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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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監院已查明新韓金融投資、南韓投資證券、未來資產大宇等三家證券公司的23個借名賬戶交易細目,並確認各賬戶資產具體明細。然而,三星證券的4個賬戶交易細目中,實施金融實名制度後的部分資料欠缺,因此未能確認各賬戶資產具體明細。金監院方面決定,延長三星證券公司的調查時間一週,確保賬戶交易細目,調查資產總額。
另外,金監院確認李健熙須被處以罰款的資產規模後,具體罰款方法引起關注。金監院副院長助理金渡寅表示,金監院不是決定罰款程式的機關,這該由國稅廳做出決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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