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被批捕成南韓第三位被捕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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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03月 31日 04:09
樸槿惠被批捕成南韓第三位被捕前總統
3月31日,在位於首爾瑞草洞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南韓前總統樸槿惠(中)乘車前往位於京畿道義王市的首爾看守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淩晨簽發對樸槿惠的逮捕證,隨後樸槿惠被檢方逮捕。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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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首爾3月31日電 南韓法院31日簽發對前總統樸槿惠的逮捕證,樸槿惠成為南韓第三位被關進看守所的前總統。
南韓憲政史上第一位被捕的前總統是1988年至1993年在任的盧泰愚。1995年10月19日,民主黨一名國會議員爆料前總統盧泰愚在任時籌集秘密資金。大檢察廳中央搜查部立即著手調查並查證,盧泰愚在任時從大宇集團會長金宇中處7次收受賄賂,總額達24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48億元),其中包括收取50億韓元幫助大宇承攬鎮海海軍潛艇基地建設項目。同年11月16日,盧泰愚因涉嫌在任時從30名企業家處收受2359.96億韓元賄賂被捕,被關進首爾看守所。
1995年12月3日,1980年到1988年在任的前總統全鬥煥因涉嫌發動12·12軍事政變和籌集秘密資金被捕。檢方于12月1日通知全鬥煥第二天下午3時到案受訊,而全鬥煥于2日上午9時在首爾私邸前發表對國民講話稱拒絕檢方傳喚,之後返回故鄉。檢方于3日淩晨在其故鄉家宅將其逮捕。
第二年4月17日,全鬥煥和盧泰愚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7年,之後於1997年12月22日雙雙獲得特別赦免重獲自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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