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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大連續第12年通過朝鮮人權決議

滾動 2016年 12月 20日 09:59

韓聯社聯合國總部12月19日電 聯合國大會19日舉行全體會議表決通過朝鮮人權決議,決議建議將朝鮮人權問題提交國際刑事法院(ICC)處理,使責任人受到處罰。這是聯合國大會2005年起連續第12年通過該項決議。

決議指出,朝鮮在實際權力機關指揮下實施人權侵害,婉轉指出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負有責任。決議還指出,儘管國際社會多次發出警告,朝鮮境內依舊存在普遍的人權侵害現象,形式包括對政治犯進行監禁、拷問、強姦和公開處決等。決議連續第三年建議將朝鮮人權問題訴諸於國際刑事法院,懲罰責任人。

今年的決議還首次將朝鮮人權狀況與核導開發聯繫起來,提出朝鮮在人權狀況惡劣的情況下依舊將資源用於核武器和彈道導彈項目開發,令人憂慮。決議還對派往海外創匯的朝鮮勞務人員的人權問題表示憂慮,並首次要求朝鮮釋放被綁架的外國人。

當天,朝鮮在決議表決前表明瞭反對立場,稱這是在美國的主導下為孤立朝鮮、摧毀朝鮮政權而制定的決議,沒有必要就此投票。俄羅斯和中國也表明瞭反對立場。(完)

當地時間12月19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聯合國大會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朝鮮人權決議。(韓聯社)

當地時間12月19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聯合國大會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朝鮮人權決議。(韓聯社)

tanaka123@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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