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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批准《國會法》修訂案再議要求提案

滾動 2016年 05月 27日 21:19

韓聯社亞的斯亞貝巴5月27日電 南韓總統府青瓦臺發言人鄭然國27日表示,正在衣索比亞訪問的南韓總統樸槿惠當天上午批准了《國會法》修訂案再議要求提案。

當天,南韓政府在國務總理黃教安的主持下召開臨時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國會法》修訂案再議要求提案(否決權)。這是樸槿惠政府任期內第二次對獲得國會批准的法案行使否決權,也是現任總統在憲政史上第66次對法案行使否決權。

黃教安在會上表示,《國會法》修訂案並非旨在牽制行政部,而是為了管控,因此需要重新進行審議。黃教安還指出,該修訂案有違憲之嫌。

政府方面則認為,《國會法》修訂案規定不管議案是否重要,聽證會能隨時予以召開,公務員和企業代表也可能隨時被傳喚作證及上交相關資料。這有可能使政府部門業務受影響,同時給企業帶去過多的成本負擔。

黃教安還說,為調查懸而未決的議案召開聽證會的制度將成為立法部對行政部實施管控的新手段,這有悖于權力分立、制約及均衡的憲法精神。(完)

yjbyu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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