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真丈夫不服離婚判決上訴 稱兒子9歲才獲准見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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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2月 04日 19:28
韓聯社城南2月4日電 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長女、新羅酒店社長李富真的丈夫任佑宰4日就法院對兩人的離婚案一審判決向水原地方法院成南分院提起上訴。
1月14日,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對李富真和任佑宰離婚案作出一審判決,准許兩人離婚,並將子女的親權和撫養權判給李富真。李富真和任佑宰膝下育有一子,目前在讀小學。
任佑宰今日在向媒體提供的書面資料中稱,兒子出生後,包括父親在內的我的大部分家人和親戚,在獲准見面之前,從2007年到2015年兒子長到9歲為止,一次也未能見面。任佑宰說,他的父母親2015年3月14日才第一次見到孫子,看著留著眼淚的兩位老人,當時覺得自己很不孝。他強調,完全不能接受法院對兒子的一審判決。
李富真于1999年下嫁當時只是三星一名普通員工的任佑宰,但這段富豪女與草根男的婚姻15年後觸礁。2014年,李富真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申請了對兒子的撫養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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