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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駁回美對衝基金關於禁止三星物產售股的申請

滾動 2015年 07月 07日 15:28

韓聯社首爾7月7日電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法庭7日駁回美國對衝基金Elliot Management針對三星物產和南韓金剛高麗化工(KCC)提出的“禁止三星物產轉讓公司自有股份的申請”。

法院認為,三星物產向KCC轉讓公司自有股份的目的、方式、價格、時間等均沒有問題。本月17日在三星物產股東大會上,KCC行使表決權也同樣不存在問題。拋售公司自有股份的主要目的在於認可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的並購,但並購本身不能說給三星物產和其股東帶去損失,因此無法將三星物產轉讓公司自有股份看成是不合理的決定。

法院還認為,拋售公司自有股份的另一目的在於確保資金,以應對部分股東行使“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AppraisalRight),從這個角度來看,三星物產拋售自有股份屬於經營上的決定,股份基於市場價格以場外交易方式進行轉讓同樣沒有問題。Elliot Management主張,公司自有股份被KCC購買後,KCC就在股東大會上擁有表決權,這會給其他股東帶去不利影響。但法院認為即便如此,這並不違反相關規定。

三星物產為了成功推進合併而決定將所持的899萬股(5.76%)公司自有股份轉讓給KCC,對此Elliot Management向法院提出“禁止三星物產轉讓公司自有股份的申請”。Elliot Management持有三星物產7.12%股份,該公司于上月向法院提出“關於禁止三星物產通知股東召開股東大會以及禁止股東大會議事的申請”,並主張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的換股比例不利於股東,三星為了讓總裁家族成員能夠繼承三星電子的經營權,以不利於股東的換股比例推進了兩大公司的合併程式。然而法院駁回了Elliot Management的申請。目前,Elliot Management已向法院提起上訴,首爾高等法院將於本月13日對此案進行審理。

三星集糰子公司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5月26日召開董事會,決定合併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合併後的公司名稱確定為“三星物產”。法院兩次駁回Elliot Management的申請後,三星集團內部重組有望進一步提速。(完)

tongkun94@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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