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日恢復邦交50年仍如履薄冰 矛盾源於殖民統治三宗罪
韓聯社首爾6月15日電 韓日恢復邦交50年來,兩國關係摩擦不斷,不時跌入冰點。而兩國之間的矛盾歸結于日本在韓半島進行35年殖民統治而留下的三大問題——日軍慰安婦問題、被強徵勞工賠償問題和獨島主權問題。
◇慰安婦問題:韓稱反人道且非法vs日稱無法律責任
日軍慰安婦問題是韓日之間最尖銳的矛盾,被認為是兩國關係為邁向新臺階而必須越過的一道檻。南韓政府認為,日軍慰安婦問題是日本政府和軍隊等國家權力介入的反人道主義的非法行為,兩國1965年為清理財政、民事債務關係而簽署的《韓日請求權(索賠權)協定》不包括該問題,日本政府未盡到法律責任。
日本政府則堅稱,慰安婦問題已通過《韓日請求權協定》徹底得到解決,日本不再有法律責任。不過日本也做過一些解決問題的嘗試,如1993年時任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河野洋平發表談話,承認日軍強徵“慰安婦”,並對此表示道歉和反省。1995年,日本政府成立亞洲婦女基金會,通過民間募款和政府資助等方式向慰安婦受害者支付賠償金,但南韓大部分慰安婦受害者譴責這是日本回避賠償責任的舉措,因此拒絕領取相關賠償金。
2011年,南韓憲法法院就慰安婦問題裁定,在韓日兩國圍繞慰安婦的賠償請求權問題仍存在糾紛的情況下,南韓政府未努力解決問題,屬違憲行為。該決定使慰安婦問題再度成為外交問題。此後韓日曾通過非官方渠道探討解決方案,在樸槿惠政府成立後還召開8次局長級會談,雖說韓日有關慰安婦問題的磋商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在核心爭論焦點上未能縮小分歧。
有觀點認為,在安倍執政以來日本政治右傾化加劇的情況下,慰安婦問題得到解決的可能性越來越渺茫。
◇被強徵勞工賠償問題:涉及戰後處理的根本問題
被日強徵朝鮮(日本強佔韓半島時期的朝鮮)勞工賠償問題涉及如何解釋《韓日請求權協定》和殖民統治韓半島時期日本企業的一些行為的非法性問題。
2012年,南韓大法院對9名二戰時期從半島被強擄至日本勞動的受害者向日本企業索賠一案作出判決,認為個人索賠權並未隨著《韓日請求權協定》的簽署而自動消失,日本企業須對受害人進行賠償。2013年,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和釜山高等法院首次勒令日企進行賠償。
日本政府和被告企業對南韓法院的判決提出強烈不滿。南韓政府也很是左右為難,因為之前南韓政府也持被強徵勞工賠償問題已通過《韓日請求權協定》得到解決的立場,即強制勞動代價包括在1965年簽署協定當時韓方提出的賠償請求範圍內。
但南韓大法院2012年作出判決時表示,在進行請求權協定相關談判時,韓日兩國政府就對日本統治半島如何定性並未達成一致,因此不能認為請求權協定的適用對象包括日本國家權力參與的反人道非法行為以及與殖民統治直接相關的非法行為引發的損失賠償請求權。
若大法院的判決進入實際索賠階段,日本企業和南韓被強制勞動受害者之間的民事訴訟極有可能演變成為兩國之間的外交衝突。韓日政府和市民社會必須儘快找出既尊重個人權利又能避免外交摩擦的解決方法。
◇獨島問題:日本領土野心表露無遺
韓日恢復邦交50年來,圍繞獨島主權的矛盾週期性地造成兩國關係緊張。慰安婦和被強徵勞工問題或可通過兩國妥協摸索出解決方案,但獨島主權卻是絕不能讓步的問題,因此對韓日關係的影響力巨大。
南韓政府一貫主張獨島基於歷史、地理和國際法都是南韓固有領土,不存在主權糾紛,不能成為外交交涉或司法解決對象。
日本主張對獨島擁有主權與其韓半島殖民統治歷史不無關係。日俄戰爭期間的1905年,日本單方面將獨島的名稱改為“竹島”,並將其隸屬於島根縣。正因如此,南韓政府認為“獨島是日本帝國主義侵略韓半島過程中最先犧牲的南韓領土”。
據悉,韓日兩國為恢復邦交進行外交交涉時,日方曾欲將獨島問題提交至國際法院(ICJ),但遭到韓方堅決反對。日本此後也未中斷使獨島成為爭議地區的企圖。最近隨著日本社會的右傾化加劇,日本更是赤裸裸地表現出領土野心,安倍政府已連續三年派政府官員出席“竹島日”活動,日本教科書中主張日本對獨島主權的記述逐年增多。
在這種情況下,南韓政府的“安靜外交”路線能否有效阻止日本領土野心的膨脹,在南韓國內普受質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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