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政府修改稅法 對留存收益過大企業徵收懲罰性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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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8月 06日 16:10
韓聯社首爾8月6日電 南韓政府6日敲定並公佈《2014年稅法修訂案》。根據修訂事項,政府將對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潤)過大的大企業徵收10%的懲罰性稅款,涉及企業達4千家。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在總體利潤中因經營發展的需要而提取或留存于企業的盈利。根據修訂事項,如果一個企業的投資、工資、紅利等方面的開支達不到公司總體利潤的特定水準,即企業的留存收益過大,政府將對其徵收10%的懲罰性稅款。
《修訂案》還提出搞活股市的政策。政府將大幅降低對分紅收入徵收的預扣稅稅率,從目前的14%降低到9%,以鼓勵小數股東對股權市場投資。
為了提高職員的工資水準,政府將對提高職員工資的企業實施稅收扣除政策。而且,為了保障退休後收入穩定,政府將對通過“退休基金”的形式提取退休金的人提供稅收優惠,這些人比通過“一次性領取”的方式提取退休金的人可減輕30%稅收負擔。
另外,政府決定將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限額由目前的400美元上調至600美元。政府表示,《修訂案》正式生效後,政府的稅收收入將增加56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3.87億元);大企業、高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將增加9680億韓元;中小企業、中低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則將減少4890億韓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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