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務部提高結婚簽證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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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2月 05日 15:37
韓聯社首爾2月5日電 南韓法務部5日表示,為了引導健全的國際婚姻,幫助結婚移民者來韓後穩定生活,法務部制定並公佈了結婚移民(F-6)簽證發放審查基準改善方案。該方案將從今年4月起實施。根據方案,南韓人為其外國人配偶申請長期滯留簽證時,需要提交能證明外國人配偶具有基本韓語溝通能力的文件。
其間,在國際婚姻家庭中,由於夫妻雙方無法進行基本的語言溝通或缺乏家庭扶養能力,家庭暴力以及外國人配偶離家出走的情況頻頻發生。為了防止這些情況的發生,政府制定了上述改善方案。改善方案內容具體包括,首先將審查結婚移民者與南韓人配偶之間能否進行基本的語言溝通。結婚移民者只有獲得教育部國立國際教育院舉辦的南韓語能力考試(TOPIK)初級1級證書或在法務部長官認可的教育機構完成初級韓語教育課程,才能獲取結婚簽證。若移民者擁有韓語相關學位,或曾在南韓居住一年以上,以及夫妻之間可用其他外語進行溝通,則可免除提交韓語資格證書。
此外,改善方案還規定,南韓人有一定的收入才能邀請外國人配偶來韓長期居住。邀請人在申請辦理簽證時,其過去一年的收入應高於各類家庭最低生活費的120%以上。但若擁有充分的財產或者其他家屬的收入能滿足該金額,則可不適用這項規定。
法務部官員表示,南韓是適用婚姻登記制度的國家,今後國際婚姻依舊可以自由進行,但即使雙方結了婚,若無法滿足審查基準,外國人配偶無法獲取能長期滯留的結婚簽證,法務部將通過這種措施來改善不正常的國際婚姻文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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