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決日本政府需公開部分韓日條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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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0月 11日 16:51
日法院判決日本政府需公開部分韓日條約文件
韓聯社東京10月11日電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民事2部11日做出判決,裁決日本外務省拒絕公開韓日基本條約相關文件的行為不妥。此前,包括日軍慰安婦受害者在內的11名南韓人和日本人針對日本政府提出了撤回拒絕公開相關文件的決定的訴訟,並取得部分勝訴。
南韓政府于2005年全面公開韓日基本條約的韓方文件後,從2006年開始不斷出現要求公開文件內容的訴訟,此次已經是第三次,此次訴訟涉及6萬多頁日方文件中的4萬頁。
日本法院判決,在日本政府以不利於今後日朝交涉為由拒絕公開的256份文件中,日本政府需公開164份,其中,全面公開117份,部分公開47份;另外,在以可能損害韓日互信為由拒絕公開的65件中,需全面公開57份,部分公開1份;以與獨島有關為由拒絕公開的44份文件中,需全面公開31份,部分公開8份。按此,法院判決在382份文件中需公開268份,其中全面公開212份,部分公開56份。
原告辯護人表示,從法院命令公開的文件數量來看,可以說此次訴訟取得了70%的勝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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