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停薪留職勞工提供六個月生活費
滾動
2011年 12月 14日 10:20
政府為停薪留職勞工提供六個月生活費
韓聯社首爾12月14日電 政府決定為停薪留職勞工提供六個月的生活費。
雇傭勞動部14日向李明博總統提交了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2012年業務計劃”。
按照計劃,政府將為停薪留職勞工提供六個月的生活費,金額為月工資的一半以下。
為了給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提供更好的就業渠道,政府還規定,明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2.5%,而今年該比例僅為2.3%。
此外,為了擴大青年就業,政府明年還將創造7.1萬個就業崗位,其中包括實習生4萬名和公共部門就業崗位1.4萬個。
雇傭勞動部長官李埰弼表示,明年全球經濟將繼續放緩,在此情況下,為了防止我國就業形勢進一步惡化,政府將採取積極迅速的應對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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