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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靜默外交”挨批 政府深感困惑

滾動 2011年 12月 13日 15:27

對中國“靜默外交”挨批 政府深感困惑

韓聯社首爾12月13日電 我國海警特攻隊員在執行監管任務時遭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船長殺害事件。悲劇發生後,被稱為“靜默外交”的南韓對中國外交成了批評的對象。

越來越多的批評認為,儘管非法捕撈的漁船與日俱增,使用的手法也越來越兇殘,但政府卻因擔心與中國發生外交摩擦而一直消極對應,所以釀成此類慘劇再次發生。

而中國外交部12日在收到我國政府的抗議後,在正式的新聞發佈會上沒有表示道歉或遺憾,可謂是火上澆油。

因此,有批評稱,我國政府的外交對應能力有問題。

近期以來,韓中之間每次發生外交矛盾時,兩國政府的態度形成鮮明的對照。中國總是以脅迫的口吻要求南韓維護中國的利益和保護中國國民,但南韓不僅未能明確主張自身的正當主權,反而急於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演變成更大的外交矛盾。

今年10月23日木浦海警扣押3艘在全南新安郡可居島前海南韓專屬經濟區無證捕撈的中國漁船事件最具代表性。

中國政府通過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稱:“我們要求韓方文明執法,在執法過程中避免暴力,切實保障中方人員的安全與合法權益。”

當時中方只字不提本國漁民侵犯韓方專屬經濟區和揮舞兇器的違法行為,反而認為不可避免地使用武力進行鎮壓的南韓海警有問題,簡直就是“賊喊捉賊”。

中國遣返脫北者問題也經常遭批評。我國政府認為,通過公開外交活動要求中國政府停止遣返滯留在中國的脫北者會適得其反,所以也在這方面堅持靜默外交。但這種外交基調沒能實現目標的情況很多,而且有“失職”的嫌疑。

2008年4月在首爾舉行北京奧運會聖火傳遞活動時,中國留學生的暴力行徑未受應有處罰也是一個污點。

我國政府的靜默外交可以追溯到中韓建交之初的1992年。當時,我國政府在未得到中國對6.25戰爭(朝鮮戰爭)的任何解釋的情況下,就在台灣問題上按照中國方式同意了一個中國原則。在此之後,我國政府在主要的外交糾紛上都被中國牽著鼻子走。

去年發生的“天安”艦事件如實反映出韓中兩國的“畸形關係”。

南韓政府在此期間未能根據原則進行理直氣壯的應對也有責任。外交通商部官員應正面要求中國履行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的義務。

外交安保研究院有關人士表示,因為中國也是理應遵守國際法的國際社會一員,所以在發生這類問題時,在國際法的框架內進行交涉,將有助於兩國關係的發展。(完)

zhdb@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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