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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修改出入境管理法 新增觀光上岸許可制

滾動 2011年 10月 11日 15:06

法務部修改出入境管理法 新增觀光上岸許可制

韓聯社首爾10月11日電 法務部11日表示,當天舉行的國務會議通過了《出入境管理法》修改案,簡化了外國郵輪遊客入境審查程式。

修改案新增“觀光上岸許可制”,即對搭乘郵輪的外國遊客事先進行團體或所有審核,允許其在國內最長滯留3天的制度。

修改前的《出入境管理法》沒有專門針對郵輪遊客的入境審查制度,而是通過個別審核的方式入境,這不利於吸引外國遊客來韓訪問。

此外,修改案還新設“南韓社會整合計劃”(KIIP : Korea Immigration and Integration Program)規定,從而為KIIP提供了法律依據。

KIIP是指當申請南韓國籍和永居權的外國人進修法務部指定的教育課程時,在加入國籍方面給予一定便利的制度。

此外,修改案還將簽發“出入境事實證明”的許可權從出入境管理事務所長、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事處負責人,以及市長、郡守和區長擴大到邑長、面長和洞長。

邑、面、洞是南韓的地方行政單位,相當於中國的鄉鎮和街道。(完)

zhdb@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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