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作業漁船集體行動也將屬“妨礙公務罪”
滾動
2011年 03月 30日 12:47
非法作業漁船集體行動也將屬“妨礙公務罪”
韓聯社仁川3月30日電 海洋警察廳30日上午發表“打擊非法作業漁船工作小組”會議結果說,中國漁船為避免遭到我國海警的取締,用繩子把多艘船隻綁在一起的行為將屬於“妨礙公務執行罪”。
4名我國海警去年12月在全北群山海上取締非法捕魚的中國漁船的過程中受過傷,該事件發生後,海警決定組織工作小組,擬定可防止類似事件的對策。
海警說,中國船員即使沒有對我方海警直接施暴,但通過把多艘船隻綁在一起展開集體行動、在船隻上設置鐵柵欄妨礙取締活動等行為,也將屬於“妨礙公務執行罪”,警方將對此加大處罰力度。
海警計劃修改有關法律規定,把針對非法漁船徵收的擔保金從目前的5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9萬元)上調至7千萬韓元。同時,海警還計劃大幅改善盾牌、安全帽等保護裝備的功能。
此外,警方準備對負責監管非法作業漁船的海警特殊機動隊員實施相關教育、培訓。(完)
sora@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